纵横股份(6PG电子游戏- PG电子平台- 官方网站88070):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股票作者:小编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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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填补措施,详情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本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2024年是我国低空经济从概念普及迈向实质发展的关键转折年,“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政策红利释放、技术创新突破和场景生态扩展,低空经济逐渐从试点探索到规模化应用,成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领域。国家发改委正式成立“低空经济发展司”,负责统筹全国低空经济规划与政策制定,标志着低空经济从地方试点上升为国家战略。据中国信息协会低空经济分会发布的《低空经济发展报告(2024-2025)》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各地共出台了225部与低空经济直接相关的政策文件,涵盖了实施方案、发展规划、地方条例及扶持政策等多个方面,为低空经济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4年以来,随着低空经济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叠加人工智能、5G、大数据等技术的深度赋能,工业无人机行业正式迈入规模化、智能化、场景化的“低空经济2.0时代”。“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日益丰富。近年来,以通航和无人机为主导的低空经济发展快速。目前,已经进行商业化探索的应用场景有物流、旅游、农业、消防、巡检等。随着低空经济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后,政策+产业正不断推进“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的落地,旅游、物流、城市管理、交通等重要场景的应用现状值得关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资金运营能力,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借款,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缓解公司因持续业务发展可能面临的资金缺口,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为公司在业务布局、市场开拓、人才储备、财务能力、长期战略等多个方面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为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股东创造更高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本项目依托公司“1个纵横云平台+云边端3个指控应用+N个行业应用方案(如智慧耕保、智慧环保、智慧消防等)”的体系化布局,通过建设无人值守与大型无人机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重点扩充公司纵横昆仑系列无人值守系统与纵横云龙系列中空长航时大型固定翼无人机的产能规模,同时建设时空大数据中心,形成行业应用的业务闭环。纵横昆仑系列无人值守系统与纵横云龙系列无人机为公司战略级新产品,公司通过上述布局,将进一步完善产品谱系,满足下游市场和客户的广泛增长的需求,为公司长期业务增长提供保障。

  低空数字经济作为以提供飞行平台、飞行服务获取时空大数据、构建综合空管等新型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的底层重要部分,是其中产业基础最成熟、最快见成效的领域。随着国内多地对低空经济的一揽子政策的推出,工业无人机、无人值守大批量应用服务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医疗救护、低空电力作业、航空探矿、航拍航测、人工增雨、气象探测、生态监测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基层政府综合治理和垂直行业应用牵引,市场应用领域广泛。因此,我国高速增长且空间广阔的低空经济市场,为本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发展基础。

  公司“无人值守系统+云平台+AI”形成的低空数据服务体系为城市现代化治理提供创新解决方案,在四川巴中、彭州、浙江绍兴、河北井陉、重庆梁平等地开展应用示范与试点,实现低空经济商业应用闭环,为后续规模化复制推广提供了典型案例。在公共服务合作方面,公司参股四川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四川及西南地区物流业务等布局。同时,公司积极探索低空文旅、科技产教融合等新兴场景,拓展“科技+教育+文旅”业务增长点。此外,公司重点突破应急安防、林草防火、智慧水利等新兴需求,深化地理测绘、能源设施巡检等传统优势领域。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持续推动全谱系无人机系统出海,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地区需求,助推各类型无人机系统海外市场开发。在产业生态方面,公司携手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塔、超图软件、四川港投等合作伙伴,共同打造低空经济新生态,构建开放共赢的产业体系。

  而本项目产品纵横昆仑系列无人值守系统、纵横云龙系列中空长航时大型无人机所需相关软硬件技术人才与地区资源高度匹配,供应链产业配套完善。无人机挂载的光电吊舱、合成孔径雷达、卫星通信系统、4G/5G公网基站和人影作业系统等任务载荷,在区域内均能形成完善的产品与技术供应;无人机的指挥控制操作系统开发,无人机执飞任务综管与结果的智能处理分发,需要结合AI大模型与行业特点进行定制化融合,在区域内也有完善的供应体系。

  基于公司长期积累以及后续运营 所形成的无人机数据资产,构建与 持续优化覆盖无人机航拍、巡检、 测绘等场景的高质量、多模态专业 数据集;研发面向低空领域的AI 训推一体化平台,以支持行业模型 的高效训练与部署;基于经过验证 的开源模型架构,利用公司积累的 海量无人机数据进行深度定向优 化与训练,形成专注于低空视觉识 别的专业模型;基于长期积累的无 人机运行数据研发针对低空运行 安全的风险评估模型;探索开发能 够面向复杂低空环境、具备一定自 主分析决策能力的低空领域智能 体(AIAgent)。

  项目预期将形成以下核心产出,以赋能 低空数字经济与安全治理:(1)形成可 持续更新的低空领域专题数据底座,以 及服务于各细分场景的高质量标准数据 集;(2)建成高效、稳定、常态化的低 空AI产品研发基础设施,提供开放的模 型训练、评测与应用开发支持;(3)获 得高度实用、适用于低空数字经济分析 的多模态行业专用模型,以及精准的低 空安全风险评估模型;(4)孵化出一系 列可嵌入实际业务系统的低空领域智能 角色(如:AI网格员、AI河湖长、AI 护林员等),以AI技术提升现代社会、 环境与生态的治理效能。

  无人机智能化、自主化、规模化应用趋势日益明显:通过融合多模态传感器、边缘计算与AI算法,提升无人机在复杂环境下的实时感知与自主决策能力,开发面向实际场景的轻量化AI模型,通过“一网统飞”实现任务场域的统一调度与管理,持续提升“无人机本体平台升级-飞行任务的AI综管-任务的AI智能处理与分发”的全流程智能化协同能力,实现从“能飞”到“会思考”的跨越。同时,研究大规模无人机集群的协同控制与动态组网技术,并构建以5G-A/6G通信为支撑的“感-传-算-控”一体化低空智联网体系,为高密度、超视距运行提供精准高效的监管和服务平台。

  2025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指出:“人工智能+”科技技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等方式,到2030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当前低空经济作为我国新质生产力方向之一,全国大部分省市均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将显著推动“人工智能+”在低空经济中的深入应用。此外,工信部、民航局等联合发布的《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指出:加强总体、系统、软件、元器件、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瞄准无人化、智能化方向,攻克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智能集群作业等核心技术。AI技术与低空无人机的深度融合,能显著驱动无人机实现自主飞行、智能决策、数据智能分析的跨越式发展。

  本项目科研课题所用技术,大多基于自有核心技术进行升级与延伸,具体如:①对无人值守等中小无人机产品,是以现有成熟产品为基础,开展融合翼气动布局、多模式动力、任务与载荷集成等研究。②对大型固定翼无人机关键技术研究,是基于现有飞机平台,深入开展大展弦比无人机气弹分析及优化、翼面电加热防除冰设计、多传感器态势融合处理等方面的研究。③对AI能力提升,则将利用公司现有人工智能相关技术为基础,开展无人机自主决策、低空运行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AI算法训推一体化等方面的研究。

  公司内部综合研发资源也将助力本项目实施,如:①公司在智能控制、飞行器平台设计及制造、云平台、应用软件等领域形成了核心技术优势,拥有各类知识产权超600项,其中发明专利110项。②开发经验方面,公司积累了尾座式、倾转动力式、复合动力式等近20种型号的飞行器平台设计经验、飞行测试数据、产品制造经验,产品研发周期短。③公司参与了数十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涵盖了无人机关键技术、低空空域框架、安全要求、行业应用、数据标准、无人机驾驶职业技能、无人机服务等。

  当前,开源AI模型的蓬勃发展为本项目提供了坚实的技术起点。公司将充分发挥在低空领域积累的行业认知、业务痛点理解、规模化场景数据及工程化能力,基于先进的开源模型进行深度定向优化与轻量化改造,打造真正贴合低空应用需求的、可快速部署的专用AI模型,从而推动产品与解决方案的模块化、规模化落地。此外,公司积极与外部对口科研院所进行研发合作,与西北工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等院所,在共建实验室、专项技术突破等方面,进行科研合作攻关。

  2024年是我国低空经济从概念普及迈向实质发展的关键转折年,“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政策红利释放、技术创新突破和场景生态扩展,低空经济逐渐从试点探索到规模化应用,成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领域。工业无人机产业属于低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5年以来,工业无人机在测绘与地理信息、安防应急、能源、环保等多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产品硬件和解决方案成熟度高,市场正处于大批量应用快速爆发的初始阶段。2024年以来,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呈现爆发式增长,各类大模型加速迭代,多应用场景深度拓展,政策与生态协同推进。人工智能与大模型技术的突破未来将显著提升无人机的自主决策与环境适应能力。AI大模型通过重构数据整合与任务管理流程,为无人机产业提供全链条赋能。公司目前专注于工业无人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所在的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95.70万元、-7,813.42万元、-3,870.86万元、-2,190.72万元,经营业绩持续亏损。公司在低空经济政策红利及航空应急专项采购项目的驱动下实现营收增长,但因研发投入持续加大、市场拓展费用增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等因素,净利润仍面临亏损。宏观经济波动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及企业客户预算收紧,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全球地缘政治局势复杂化或加剧出口管制风险,海外市场拓展面临技术壁垒、贸易壁垒及汇率波动等多重挑战;国内低空经济领域竞争或进一步压缩企业利润空间,若公司未能有效控制研发、生产及销售成本,或新业务规模化落地速度滞后,可能面临持续亏损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无人值守与大型无人机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无人机系统研制与AI技术能力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借款等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论证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生产条件、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论证、资金到位到项目建设完成的周期较长,在此期间上述各项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建设完成、实现预计效益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或项目不能完全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无人值守与大型无人机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无人机系统研制与AI技术能力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借款等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论证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生产条件、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论证、资金到位到项目建设完成的周期较长,在此期间上述各项因素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能够顺利建设完成、实现预计效益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或项目不能完全实施的风险。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草拟,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2/3

  为进一步规划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已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请查询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倍(该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假设2026年度数据按照以下业绩增幅分别测算:(1)实现盈利且盈利规模为2025年数据绝对值的20%。(2)盈亏平衡;(3)亏损收窄且亏损规模为2025年数据绝对值的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